北京市工商局通知 加油站将悬挂油品执行标准
【摘要】:
昨天,市工商局下发通知,要求成品油经营企业在本月31日前做好置换准备工作,明年1月1日实行国Ⅳ标准后,成品油经营企业须在对外出具的票证上和加油站显著位置标明所售油品执行的标准。
市工商局表示,消费者如果发现加油站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工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白天)及59609843(昼夜录音)。
关键词:
标准
加油站
经营
企业
市工商局
成品油
本月
出具
录音